行政诉讼
行政诉讼 · 土地征收 · 政府法律顾问
公开档案
| 姓名 | 韦祺安 |
|---|---|
| 所属律所 | 四川致行律师事务所 |
| 公开执业方向 | 行政诉讼、土地征收、政府法律顾问 |
| 教育 | 西南财经大学 法学学士 |
| 职务 | 合伙人 · 行政业务部 |
本页只列已公开的身份、执业方向和普法文章,不提供胜诉率或办案统计。
执业领域
行政诉讼 · 土地征收 · 政府法律顾问
专业分享
2026-10-30
征收公告、补偿方案与强制执行三个节点上的救济途径与时限。 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,被征收人对征收范围、地类权属有异议的,可以在公告期内提出。这一阶段主要是事实异议,越早提出越容易核实。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阶段,可以就补偿标准、安置方式申请听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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